后期罗马帝国传给蛮族的基督教包括三种要素:一,哲学的一些信念,主要是来自柏拉图和新柏拉图主义者,但在部分上也来自斯多葛学派;二,来自犹太人的道德和历史的概念;三,某些学说,特别是关于救世的学说,它们在部分上虽然可以追溯到奥尔弗斯教(Orphism)和近东的一些类似的教派,但他们在基督教里大致上却是新东西。
我认为在基督教里最重要的犹太要素有以下几点:
- 一部圣史,从上帝创造万物起一直叙述到未来的结局,并向人类显明上帝的作为都是公义的。
- 有一部分为上帝所特别宠爱的人。对犹太人来说,这部分人就是上帝的选民;对基督徒来说则是蒙拣选的人。
- 关于「公义」的一种新的概念。例如施舍的美德便是基督教从后期犹太教里继承过来的。对于洗礼所赋予的重要性可能来自奥尔弗斯教或东方异教的一些神秘的教派。但作为基督教美德概念中的一个要素的实践性的慈善则似乎起源于犹太人。
- 律法。基督徒们保全了一部分希伯来的律法,例如十诫,但除去了有关典礼与仪式的部分。然而在实践中他们却大致以犹太人给予律法那样的感情来对待使徒信条。这就意味着正确的信仰至少和道德的行为占同等重要的地位,这种学说本质上是出自希腊的。但是选民的排他性则起源于犹太民族。
- 弥赛亚。犹太人相信弥赛亚会给他们带来现世的繁荣和帮助他们战胜地上的敌人;他们尤其相信他出现在未来。基督徒认为弥赛亚是历史上的耶稣,而耶稣又被认为是希腊哲学中的道(Logos)[1];然而弥赛亚使其信徒战胜敌人的地方却是在天国,而不是在地上。
- 天国。来世在某种意义上,是犹太人、基督徒和后期柏拉图主义者们所共有的概念。然而这个概念在犹太人和基督徒当中比在希腊哲学家那里,采取了更为具体的形式。在许多基督教哲学中,而不是在通俗的基督教中,所见到的希腊学说认为——空间与时间中的感性世界是一个幻觉,一个人只有通过精神与道德的训练,才能学着生活在唯一真实的永恒世界里。另一方面,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教义,则认为来世不是形而上学地区别于现世,而是在未来有所区别,那时善人将要享受永恒的喜乐,而恶人将要遭受永劫的痛苦。这种信念具体表现了为人人所能理解的复仇心理,然而希腊哲学家的学说却不是这样的。
为了理解上述这些信念的起源,我们必须考虑到犹太历史中的一些事实,现在我们就要着重叙述这方面的问题。[2][3]
Logos 或译为逻各斯,基督教圣经中译为「道」,详见约翰福音第 1 章第 1 节。——译者 ↩︎
罗素:《西方哲学史》(何兆武、李约瑟、马元德译),《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商务印书馆,1963 年版,卷二:天主教哲学,第一篇:教父,第一章:犹太人的宗教发展。 ↩︎
英文:https://archive.org/details/in.ernet.dli.2015.272126/page/n325 ↩︎